广州欧巨亚装饰工程-天津分公司 广汇物流(600603)收到处罚事先告知投资者可索赔,深大通索赔案倒计时五天
2024年8月30日晚,广汇物流(维权)(600603)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广州欧巨亚装饰工程-天津分公司,此次公告意味着广汇物流涉嫌的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已基本清晰,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据此发起索赔。(许峰律师专栏)
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公告信息显示,经查明,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,虚增收入、成本和利润,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、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其中,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,893,869,277.69元,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.65%,虚增营业成本2,013,003,854.81元,虚增利润总额622,473,759.50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.52%;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,437,567.33元,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.23%,虚增营业成本193,912,657.89元,虚增利润总额55,597,753.75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.98%。
许峰律师认为,综合以上违法事实,根据证券法等规定,在2023年4月11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广汇物流股票,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已可发起索赔。(广汇物流维权入口)
除了广汇物流投资者索赔案,需要提示的是,深大通(000038)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五天倒计时。许峰律师代理的深大通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获得深圳中院立案,部分深大通投资者索赔案已在深圳中院开庭,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,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。
2023年7月5日,深大通公告,收到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经查明,深大通违法事实如下(具体以公告为准):
深大通2016年、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相关行为导致深大通累计虚增收入157,653,982.86元,其中,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96,412,442.87元,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61,241,539.99元。深大通披露的《2016年年度报告》《2017年年度报告》存在虚假记载。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在2017年4月15日到2021年9月7日之间买入深大通股票,并且在2021年9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还可发起索赔,但诉讼时效仅剩下最后五天左右,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。(大通退维权入口)
(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许峰律师,2008年起律师执业,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。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,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,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。执业证号:131012008109654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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